电力设施作为现代社会基本设施,应设立保护区加以保护,以满足全体公众需要。保护区是为了保障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按照电力运行特点而划定的一定空间区域。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是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个平行面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为:1~10千伏,5米;35~110千伏,10米;154~330千伏,15米;500千伏,20米。在厂矿、城镇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区域可略小于上述规定。
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地下电缆为电缆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0.75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海底电缆一般为线路两侧各2海里(港内为两侧各100米),江河电缆一般不小于线路两侧各100米(中、小河流一般不小于各50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水域。
不得从事下列危害电力线路设施的行为:向电力线路设施射击;向导线抛掷物体;在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300米的区域内放风筝;擅自在导线上接用电器设备;擅自攀登杆塔或在杆塔上架设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线,安装广播喇叭;利用杆塔、拉线作起重牵引地锚;在杆塔、拉线上拴牲畜、悬挂物体、攀附农作物;在杆塔、拉线基础的规定范围内取土、打桩、钻探、开挖或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在杆塔内(不含杆塔与杆塔之间)或杆塔与拉线之间修筑道路;拆卸杆塔或拉线上的器材,移动、损坏永久性标志或标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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